

關于開展2017年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上半年巡查檢查的通知
哈市建字〔2017〕24號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建質【2017】57號)和《關于推進自治區建筑業健康發展和改革的意見》文件精神,鞏固工程質量兩年行動成果,圍繞“落實主體責任”和“強化政府監管”兩個重點,堅持企業管理與項目管理并重、企業責任與個人責任并重、質量安全行為與工程實體質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業改革與完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嚴格監督管理,嚴格責任落實,嚴格責任追究,著力構建質量安全提升長效機制,全面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水平。我局決定在哈密市范圍內開展建設工程巡查檢查工作。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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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查的對象和范圍
本次檢查涵蓋兩縣一區范圍內所有在建工程,重點檢查處于地基基礎和主體階段施工的工程,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和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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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檢查內容
1、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落實方面
緊緊圍繞“落實主體責任”和“強化政府監管”兩個重點,在工程質量兩年行動的基礎上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提升項目管理水平、提升技術創新能力、健全監督管理機制,不僅要開展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更要使提升行動成為常態化,使全市工程質量安全邁上一個新臺階。
2、市場行為方面
檢查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情況;前期手續辦理是否完整;項目現場人員到位情況;各責任主體現場人員與招標文件是否一致等行為。
3、工程質量方面
(1)工程資料:對進場材料的合格證、檢驗報告、復檢報告,施工試驗報告;施工記錄;質量驗收記錄等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進行對照檢查。
(2)工程實體質量:對實體質量中涉及結構安全、影響使用功能的關鍵工序和關鍵部位進行檢查。對鋼筋工程、砌體工程、混凝土工程、二次結構、軸線位移等進行抽查、抽測。
(3)工程監理:對監理單位資質情況,總監理工程師資格及履責情況,監理工程師是否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及監理資料的檢查。
(4)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資質情況、人員配備、設備復檢、進場原材料復檢、運營情況,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是否準確有效等方面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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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檢查時間
1、2017年5月1日至5月15日,市、縣(區)建設主管部門對各自監管的在建工程進行全數自查,將自查結果形成自檢報告報送市住建局。
2、2017年5月16日至5月20日,由市住建局檢查組在全市范圍在建項目內,隨機抽取30%處于地基基礎或主體施工階段的工程,隨機抽取30%處于裝飾裝修施工階段的工程,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和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全數檢查。
3、2017年5月21日至5月30日,各在建項目根據檢查組下發的停工或限期整改通知書進行整改,檢查組進行檢查總結并下發檢查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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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檢查組人員
1、綜合執法檢查領導小組成員
組 長: 王曉生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
副組長: 依瑪爾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張 磊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總工程師
肖玉柱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韓國斌 伊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徐勁松 巴里坤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張建軍 伊吾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2、建設工程執法檢查小組成員:
李俊毅 市住建局建筑業管理科科長
何天生 市審圖中心主任
3、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檢查小組成員:
朱世忠 市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站長
吳建疆 伊州區工程質量監督站副站長
劉世光 巴里坤縣工程質量監督站站長
買合買提 伊吾縣質量監督站站長
劉曉紅 市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監督員
李宗祿 市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監督員
高 健 市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監督員
吳慶文 伊州區工程質量監督站監督員
4、商混站及檢測機構檢查小組成員:
邢玉梅 市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監督員
阿伊提拉 市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監督員
5、工程技術資料檢查小組成員:
馮 麗 伊州區工程質量監督站監督員
按工作需要從各施工企業、監理單位抽選工作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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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具體要求
各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企業、監理單位、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應高度重視此次檢查工作,認真做好各項自查自糾工作,并以這次檢查為契機,認真貫徹落實住建部《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方案》,充分認識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的重要意義,強化內部管理,提高質量、安全意識,落實各項責任制。
檢查工作必須遵循依法、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檢查中存在重大違規事項和嚴重質量問題的建設項目,檢查組將下發停工或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相關企業限期整改。
本次檢查的結果,將作為工程建設參與各方是否履行質量責任的重要依據。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企業,市住建局將依法予以相應處罰,并記錄不良行為,納入企業誠信檔案進行公示。對存在的問題不認真整改,屢次受到通報批評的企業將按有關規定予以降低資質或清除出哈密市建筑市場。
2017年4月21日
哈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